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首页 镇安要闻 团情快讯 理论学习 基层动态 青年风采 光辉历程 镇安风情 团务知识
关于做好近期少先队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团县委 发布时间:2013-12-21 20:17:55 浏览次数:……

各县(区)少工委,商洛市小学少先队:
  为贯彻中共中央**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同志在陕西少先队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省少工委六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少先队工作开展,现就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要在全市各级少先队组织、广大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员中迅速掀起学习传达贯彻落实总书记“六一”重要讲话、李源潮副主席在陕西少先队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的热潮,按照团省委书记李豫琦同志在省少工委六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安排部署,结合“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主题活动,以“红领巾大讲堂”、“红领巾手拉手”等为载体,充分利用少先队活动课、国旗下的讲话、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等时机,通过广泛开展报告会、宣讲会、座谈会、主题队日等活动,运用网络、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多种载体,通过专家辅导、交流讨论、学习问答等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 帮助大家全面理解、准确领会讲话精神。县(区)少工委在近期至少安排一次集体学习活动,同时上报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的具体方案(正式文件)、集体学习活动资料(包含学习人员名册、内容安排、学习活动照片),市少工委将传达学习情况纳入对各县(区)少先队工作年度考核指标。
  二、抓好当前几项重点工作
  各级少先队组织和广大少先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讲话精神贯彻到少先队的各项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用“中国梦”激发孩子们的“科学梦”、“创造梦”、“报国梦”,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为实现“中国梦”做好全面准备。
  1.广泛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主题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要认真落实《关于广泛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主题活动的通知》(商少发〔2013〕3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挂图巡展、“三个陕西”寻访等活动,让孩子们亲自验证、感受感悟,在反复的体验中积淀爱国情怀、民族精神、集体意识,激发孩子们心中的“科学梦”、“创造梦”、“报国梦”。
激发“科学梦”。各县(区)要通过竞赛活动,鼓励小发明、小制作,让孩子们在动手实践中获得新知;组织少年儿童参加“科技小能手”等活动,带领他们到科技馆、科研院所、现代农业试验田等科技场所进行互动,体验科技与生活的密切关系。
  激发“创造梦”。鼓励少先队员在实践中发挥小主人作用,体现新设想、制定新方案;利用假日和暑期,组织家长、校外辅导员、青年志愿者与孩子共同开展“三个陕西寻访”、“红领巾假日小队”、“童眼看巨变”等活动,重点到有代表性的青少年活动站、博物馆等校外场所实践体验,鼓励创新探索,感受创造乐趣。
  激发“报国梦”。依托我市红色文化资源,持续推进“红领巾大讲堂”、“延安精神代代传”、“红领巾红色之旅”等主题活动,通过夏(冬)令营、挂图巡展等方式,了解革命先辈为“中国梦”奋斗的艰辛历程,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
  2、扎实开展少先队工作调研。按照省少工委的安排,集中调研时间为2013年6月—-8月,主要掌握本地区少先队组织的基本情况,当前少年儿童的身心特点,基层少先队活动和辅导员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面临的困难、问题。调研活动可以采取座谈、访谈、问卷调查、个案研究等多种形式进行。每个县(区)至少确定一个调研题目,6月24日前将调研题目报市少工委。6月25日-7月31日,调集力量,组织优秀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参与调研活动,并于8月4日前将调查报告报送市少工委。市少工委将优秀调研成果推荐发表,供少先队工作者学习交流。       
  3.完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按照省少工委的要求,尚未成立县(区)少工委的必须成立,已有的县级少工委人员配备要到位;同时,要推动按照辖区人口中6—14周岁在校学生数,每人人均0.5元的标准落实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及时建立健全县级少工委机构,落实相关人员;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团联发﹝2012﹞2号)文件要求,落实县、乡两级少先队总辅导员配备,明确总辅导员待遇和职责;按照分级培训要求,县级少工委要制定本级培训计划,做好大、中队辅导员培训工作,力争完成对本地辅导员每年轮训一遍的任务。各县(区)少工委于7月23日前上报本级培训计划,同时将开展培训情况以简报形式(含培训人员名单、培训教材、图片资料)及时上报市少工委。
  4.加强阵地建设。县(区)少工委要高度重视少先队阵地建设,要求每所学校保证有一个能使用的少先队队室,按照省级标准化队室建设要求,到2014年6月实现本地所有初中、小学标准化队室全覆盖;加强红领巾书屋、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黑板报等其他有形校内阵地建设;积极创建青少年教育基地等校外阵地,同时作为少先队活动课体验基地,丰富少先队活动内容;与宣传、广电、文化等部门加强协作,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宣传;加强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用,县(区)少工委要在年内开通本地少先队组织官方微博(新浪),加强使用技能技巧培训,鼓励少先队活动课试点校同步开通,积极宣传少先队活动,扩大组织影响力;全市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重视全国少工委“未来网”数据信息上传工作,注重对少先队工作动态、工作经验、活动案例的宣传,市少工委将各县(区)在“未来网”信息上传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指标。
  已开通少先队官方微博的县(区)要按照《关于严格加强团干部团组织等政务微博等新媒体载体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团办发〔2013〕67 号)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各县(区)少工委将本地内经过认证的各级少先队组织和以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名义开通的个人官方微博账号于6月24前上报市少工委(报送格式见附件)。
  5.整合内外部资源推进工作。各级团队组织要发挥全团带队作用,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好体系内的宣传、维权、志愿者工作资源,构建立体化的工作格局;深化团教协作,与宣传、文化、科技、卫生、关工委、妇联等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发挥“五老”等校外辅导员队伍作用,共同为少年儿童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工作部署,抓好落实。少工委主任要亲自协调推动,努力争取党政领导和教育部门等有关方面支持,合力推进各项工作。
  2.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将列入年终对县(区)少工委的考核内容,对工作推动有力,成效显著的县(区)将在考核分值上适当奖励。
  3.各级少工委将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并注重总结工作中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市少工委将适时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推广。
  4.文件所有要求上报材料,均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形式同时报送市少工委。

 
            
    
                         商洛市少工委
                       2013年6月17日


编辑:团县委
【打印本稿】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bt365网站 地址:镇安县前街108号 
邮箱:slzagqt@163.com 电话:0914-5322130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陕ICP备13007853号-1